青岛新冠住院治疗费用报销对象+比例

其他 2023-07-04 13:49:31 通达百科

青岛新冠住院治疗费用报销对象+比例

1. 青岛市新冠住院治疗费用报销对象:

住院治疗的新冠肺炎患者及其家属。

2. 报销比例:

青岛市新冠肺炎患者和家属住院治疗费用,医保基金按照《青岛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医疗救治相关实施意见》规定全部实行总额支付,报销比例为100%。

3. 报销方式:

首先,需要在规定的医院进行住院治疗,然后到医院指定的报销点填写报销申请表;接着,将报销申请表、住院医疗费用发票、收据、处方、病历等医疗证明材料交至报销点,并按要求提供身份证等相关信息进行报销。

4. 报销流程:

一般情况下,患者在住院治疗结束后,在医院填写报销申请表,并提供住院医疗费用发票、收据、处方、病历等医疗证明材料。随后,将这些材料交至医院指定的报销点,工作人员会根据患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,并在一定时间内将报销款项打入患者或家属的银行卡。

5. 注意事项:

在申请报销时,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、住院医疗费用发票、收据、处方、病历等相关材料。同时,患者或家属应当认真核对报销金额是否正确,如有疑问及时向报销点工作人员咨询。

总之,青岛市对新冠肺炎住院治疗费用实行总额支付,报销比例为100%,对患者和家属缓解了经济压力。患者报销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确保报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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