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洪武四年历史事件结束

其他 2023-04-02 20:31:00 通达百科

大家好,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。很多人还不知道明洪武四年的历史事件。下面是详细的解释。现在让我们来看看!

1.平定四川;

2、命中书、民政部、文武百官、鲁;

3.命工部为珍宝做金牌,军部称马画符,制作必精美;

4.圣旨礼部定陈武金银许可制,圣旨礼部参照旧典;

5.总督府奏:内外保安处的军官约束不住军士,导致逃跑的越来越多,要设章示罚。洪武四年(1371年)十一月二十六日制定条例。

6.洪武四年(1371年)十二月初六,吏部上报天下州县官数:府官141人,官官880人;州一百九十二,官五百七十二;有1013个县,3041个官员。都道府县1346个,官员4493人;

7.朱元璋痛恨前代乐多以谗言为荣,以至于吝啬到下令礼部尚书陶凯多造词;

8、圣旨,内城出入管制法;

9、设立粮长。

以上解释了明洪武四年的历史事件。本文到此结束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如果信息有误,请联系边肖进行更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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